详细内容
(1)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公安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试卷
1、标准化分卷考试:同一科目试卷分为试卷(Ⅰ)、(Ⅱ)两部分。试卷(Ⅰ)的答案应填涂在答题卡上,试卷(Ⅱ)的答案应填写在试卷(Ⅱ)上,二者不能混淆。试卷(Ⅰ)的答案采用计算机评卷方式,试卷(Ⅱ)的采用人工阅卷方式。考生如将答案写错地方,就会白白丢分。
2、标准化考试:同一科目试卷不分卷,答案直接填涂在答题卡上。
专业课加试
根据规定,加试是学校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基础的重要手段。考生如果报考了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其余专业是否加试由学校自行决定。考生可查看《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所报专业需要加试的专业课内容。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录取时,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主要根据专业课成绩高低选择考生,前提是考生要通过文化课统考的控制线。如果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或未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即使其文化课超过控制线,学校也不会录取。
作弊行为
根据中国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根据规定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2]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