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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二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第二学历)的毕业生的学历从法律上予以保障,高等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其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学位都是我国学位授予的部门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
在国内,第二同样可以报考国家统招研究生、国家公务员。尤其获得第二学历的同学由于专业的复合型特点,成了各大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的,甚至成为一些企业的必备条件。同样,其工资待遇也比只获得一个的同学高出许多。
学位介绍
学位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3种。博士是学位的一级。
在我国“博士后”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不是学位。
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在选择第二学历时,需要注意到学历与第二学历是否属于同一类学位,如是不同学位,则在完成第二学历学习的基础上,可同时获取第二学位。